各学生班:
根据园艺学院资助工作安排,鼓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励志成才,现就精园卓艺奖学金、花满园励志务农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助名额及标准
(一)精园卓艺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园艺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奖励10人,奖励每人3000元。
(二)花满园励志务农奖助学金
奖励等级二等,评定对象为园艺学院家庭困难且励志投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全日制本科生,奖助学金名额10人,奖励每人3000元。
注:获奖学生在读期间需赴威海花满园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实习培训,由公司负责实习期间的管理、评价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收回已发放奖金。
二、参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2.为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勇于奉献,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3.申请花满园励志务农奖助学金,要求本科生学习成绩排名不低于专业前70%,家庭经济困难,热爱所学专业,励志投身农业现代化建设,主动开展感恩回馈等志愿活动;
4.申请精园卓艺奖学金,要求参评奖学金的本科生,学习成绩不低于专业50%,无课程不及格,热爱所学专业,参评奖助学金满足以下条件者,优先支持。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所修课程成绩较上一学期有较大提高;积极组织、参加各项科技创新活动,取得较好成绩;论文、设计、研究成果等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校级以上(含校级)竞赛中获奖,或经科研部门鉴定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使用价值;积极组织、参加各项有益活动,在活动中能创造性开展工作,成绩显著;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提交优秀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或论文、取得突出成果或成绩;社团活动和志愿者活动中表现突出;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文艺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积极组织、参加学校、学院开展的各项文艺活动,做出突出贡献;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各类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积极组织、参加学校、学院开展的各项群众性体育活动,做出突出贡献;高考一志愿为园艺专业或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者。
6.以上奖学金获得者与其他各类奖学金(不含专业奖学金)不重复享受,已获评各类奖学金人员不得参评。
三、评审程序
1. 4月29日- 5月6日,本人申请。申请学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一个类型进行自主申报,如实填写相应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于5月6日18点前提交材料,本科生相关书面材料报送至园艺学院201室。电子版申请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并以“申请奖助学金类型-姓名-学历层次”形式命名,发送至邮箱:3375182224@qq.com。过期不接收补充材料,凡未按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
2.5月7日-5月9日,学院审核。学院与资助方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按照评选条件及奖学金评定细则确定拟奖励人选。
3.5月10日-5月14日,学院公示。对拟奖、助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4.5月15日,资方备案。公示期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者报资助方备案。根据资方时间安排,召开表彰会,发放奖助学金。
四、材料提交
1.《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一式一份);
2.拟申请的奖、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附件1或2(一式一份);
3.《学业成绩单》(教务处自主系统打印或加盖成绩审核章)纸质版(一式一份);
4.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5.上述纸质材料按顺序用回形针装订。
园艺学院
2025年4月29日